2019年11月12日 星期二

TWA讀經分享:不能逃避的審判 (以西結書24-26章)

於第廿四章,耶和華吩咐先知要以預言來宣佈審判。

  先前民間的首領誇口耶京 居民猶如釜中之肉那樣安全(十一3),但如今釜卻被置於水上燒煮。先知可能以當時流行的歌謠來講述他的信息:肥美的肉骨给放在火中熬煮,但釜是長銹的,銹渗入湯中使熟肉污穢,因此要把湯倒掉。再煮時肉骨因火烈而糜爛,釜也溶化。耶京比喻為長銹的鍋,肉骨是指其中的居民,鍋下的烈火是敵軍。敵軍要殺絶居民,也要消滅全城。

   另外,先知在喪妻的事件上顯示他與百姓一同受神的審判,他眼目所喜愛的妻子被奪去,預示以色列所誇耀的聖殿,也將毁於旦夕;先知被禁止哭弔,預示那將要再來的災禍大至無以復加,百姓欲哭無淚。

神才能潔凈祂的子民,但作為神的子民是否願意被潔淨,他們是可以選擇拒絕,最後引致神的忿怒臨在。

你願意選擇要順服聽從神的教導嗎?還是你寧願讓神的忿怒降臨?

於第廿五章至廿六章,先知故意把本段預言插在 耶京開始被圍困(廿四1)與傳出淪陷消息(三十三21)的記載之間,即把有關審判的預言與復興的預言劃開,成一對比。

先知發出對列國受審的預言可能基於下列兩個因素:
1)基於一神的觀念,先知傳講的信息不只是針對以色列,更聲稱列國在這獨一真神的掌管下也要受審判;

2)基於彌賽亞國度的觀念,先知指出舉世列國必要受審判,蒙潔淨,以促使彌賽亞國度來臨。本段針對七國(亞捫、摩押、以東、非利士、推羅、西頓、埃及),巴比倫不列在內,可能是因巴比倫算是神審判以色列國的政治、軍事工具。

i)亞捫(廿五1-7)--先知的宣講指責他們對以色列的滅亡抱幸災樂禍的態度(番二8、10),所以他們都要遭受亡國之禍。

ii)摩押(廿五8-11)---他們譏笑猶大國、嘲諷以色列的神與列國神無異,不能保護自己的國族,他們看不出猶大國的滅亡是耶和華自己的審判,所以他們同樣要遭亡國之禍,

iii) 以東---以東的罪過是在猶大國惨遭巴比倫滅亡之際,趁機攻擊猶大(俄10-14),

iv) 非利士---是以色列的傳统勁敵,他們的罪與行大致與以東相同,

v) 推羅---他們的罪行大致也是幸災樂禍:看到耶路撒冷淪陷,感到有利於自己獨佔國際貿易的企圖,因此沾沾自喜。

反省
以色列因悖逆耶和華而受刑罰,當她淪陷時,列國亦嘲諷她,幸災樂禍,什致認為耶和華神像其他國家的神無能保護祂的國族,故列國受審判。

     當你見到其他基督徒軟弱倒退,受到管教時,你是否也幸災樂禍,什致嘲諷他們?還是,婉惜哀歎為他們祈禱?

窯匠工房@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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