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6日 星期日

TWA經文分享: 自己的耶利米書 (耶6:15-8:7)

從以賽亞書到耶利米書,當中不乏 神救贖的信息,但經文更多更多是對以色列及猶大人的指責,從不同角度,不同場境描述他們在靈性,對神的尊敬,與人相處,以至生活具體實務如祭祀、祈禱、接待人、朋友相處、買賣、借貸等等所犯的種種罪惡。


今天的經文繼續是神藉先知耶利米對以色列及猶大人的控訴,他們不行,也不聽 神的話,所以縱然他們有祭獻,甚至是貴重的祭品, 神都不會悅納,不會喜悅(6:16-20)。若然他們有改正,他們仍可在原地居住(不然便會被擄到別處)。第7章很具體地講出他們的惡行,是「偷盜,殺害,姦淫,起假誓,向巴力燒香,並隨從素不認識的別神」(7:9),整個民族從細到大,都參與敬拜別神。他們若不悔改,就再沒有歡樂,所住的地只會變為殺戮之地,為荒場(7:30-34),甚至連先祖的屍骨都被掘出抛棄(8:1-3)。他們雖因行惡而跌倒受罸,但先知形容他們仍恆久背道,不肯回頭,好像完全忘記了應有的法則(8:4-6)。


為何這些揭露數糗以色列人的書,竟然可以與律法書放在一起,編為一套聖書,被以色列人流傳至今?他們的「糗史」被人廣為閱讀,評論,不覺得尷尬嗎?我們今天以旁觀者角度來看2500多年前以色列人的罪惡,理性地分析研究分類整理,列出種種惡行來評論一番,用他們的糗史來獲得屬靈洞見,若反過來這些事是我們自己作的話,我們又能否這般冷靜瀟洒?若果有關於我們惡行的事記載成書,我們能面對,能承受嗎?


可能我不應過份擔心以色列人如何看他們自己的歷史,他們已經用行動來証明他們如何尊重以往不光彩的事,每一卷舊約經書他們都非常珍惜,都會在猶大會堂中每天誦讀。一些歌頌自己的東西我們很受落,願意廣為傳閱,但自己的惡行缺失,總希望被忘記、被隱藏,這是人之常情。能深切反省自己民族過錯的國家,實在沒有幾個。


我沒有寫日誌的習慣,但若能如賽亞,耶利米書般記下一些自己的惡行,及 神給我的教訓與懲罰,時不時拿來讀一下提醒自己,那會是怎樣?求主幫助。


窯匠工房@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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