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日 星期二

TWA經文分享: 社會秩序與家庭法規 (申命記21:1-22:30)

於昔日以色列人的社會中,若有人在荒野被殺,卻不知兇手是誰,最近兇殺現場之城,城中的長老連同祭司就要帶一隻未曾負軛的母牛犢到川流不息卻未曾耕種過的山谷,在溪水旁打折母牛的頸項,以表示城中百姓與那人被謀殺的罪過無關,以表清白。


昔日成為敵人的戰俘,可謂沒有什麼權利可爭取,但神指教以色列人,他們若選擇女戰俘作自己的妻子,先讓那女子潔淨後,脱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表示該女子已從外部社會中移居以色列家。可見神對不同種族、階層的人,都尊重他/她們的權利。


神賜父母有治家的權威,「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廿二6),兒女乃天父给父母的產業,父母若不好好管教自己的兒女,就愧對天父交予的重任。


神提醒以色列人對鄰舍要互相幫助。不可以滅絕神在自然界中所造之物,須保護自然資源。另一方面,就是家居安全,也需留意,不單是保護自己,也要為到訪的朋友著想,如: 房頂必須加上欄杆,以免客人由房頂墮下。
我們真的要聽主的教訓,「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别人的事」(腓二4))


神對性道德及婚姻忠誠非常看重。貞潔的妻子受到保障,而犯姦淫的妻子則會被處死。昔日的以色列人若取了妻子,懷疑她不忠;没有貞潔的憑據,(指洞房之夜染有血跡的布),控告他的妻子,若那女子的父母就把那貞潔的憑據舖在那城的長老面前,長老要捉拿那人懲治他,罰他一百舍客勒銀子给女子的父親,以那女子為妻,終身不可休她。

 但若發現那女子沒有貞潔的憑據,就要用石頭把她打死。若有男子與已許配丈夫的女子行淫,他們都要被石頭打死。


反省
保羅林前六15-20,提及信徒的身子乃是主用重價買來的,應該在身子上榮耀神,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你有否立志一生榮耀神,遵從祂的話,離開有可能令自己跌倒的場景?你有否邀請同性别禱伴,為自己能追求聖潔生活,逃避少年人的私慾禱告?


窯匠工房@油基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