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的願指人因所求之福或所蒙之恩,應許將某人或某物(如牲畜、房屋、地土)獻與神。舊約不能將人獻為祭物,故此須按所定的條例贖出。贖銀會按不同性別,不同年紀奉献的人有所不同,男的比女贖銀較多,年壯的比年幼或年老的為多。可能向神許願在當時很普遍,也是人一種很自然對 神會作的事,所呈獻的都是甘心去做的,至於牲畜,若在牲畜許願有後悔的,就要按價值另加上五份一來贖回。
- 為人許願的條例 (v.2-8)
- 為牲畜許願的條例 (v.9-13)
- 向 神奉獻房產(v.14-15)
- 向 神奉獻田地(v.16-24)
若是房產已獻給耶和華,祭司會為房產估訂價值,若人要贖回,便需按價值,另加五分一的價錢來贖回。田地奉獻給耶和華的則有所不同,會按禧年來計算贖回的價銀,距禧年越長年日的,價銀會越高,贖回也要另加上五分一的價銀。
有關許願的另一些規定:
- 頭生的牲畜,都應已歸耶和華,不能再分別為聖 (v.26-27)
- 已作永獻的人,牲畜及地,不可賣,也不能贖回 (v.28-29)
有關十一的奉獻
- 農作物(v.30-31)
- 牲畜(v.32-33)
總結 (v.34):神將這許願的條例曉諭摩西,好讓以色列人有所依從。
反省:
向神許願是一件從古已有,人對 神很自然會做的事,是一種與 神關係的建立。反觀我們現今若向 神許願,並沒有如利未記般的規定,我們會否因此輕忽了向 神許願的事?
民數記
民數記的希伯來文書名取自全書第1節,意思是“在曠野”,因為本書主要記載以色列人自出埃及後第2年2月1日起在西乃曠野飄流38年的歷史。舊約的希臘文譯本(七十士譯本)把本書命名為民數記(Arithmoi),因為書中幾次數點民數(人口普查)的數字都十分突出和顯著(1-3章, 26章),現今也沿用這意思為這書的名稱。雖然全書的內容看似有點雜亂,然而我們從書中可看到以色列人生活的片段,及這40年在曠野生活所發生的事情。
民數記按地方場景可分為3段(參考倪柝聲先生的分類):
1. 1:1 - 10:10 - 在西乃山場景
2. 10:11 - 20; 21:5-9 - 自西乃山至加低斯場景
3. 21:1-4, 10 - 36:13 - 在摩押地(死海以東)的場景
民數記的幾處特點(參考自倪柝聲先生):
- 記載兩次大規模數點以色列人數,作預備戰事用
- 拿細耳人的生活,是一種完全、徹底奉獻給主的人
- 數處預表基督,當中有1.拿細耳人, 2.約書亞, 3.磐石, 4.亞倫發芽的杖, 5.純紅母牛, 6.銅蛇, 7.逃城
- 摩西、亞倫、先知米利暗等重要領䄂的死
- 巴蘭先知一段有趣的預言
窯匠工房@油基
- 為人許願的條例 (v.2-8)
- 為牲畜許願的條例 (v.9-13)
- 向 神奉獻房產(v.14-15)
- 向 神奉獻田地(v.16-24)
若是房產已獻給耶和華,祭司會為房產估訂價值,若人要贖回,便需按價值,另加五分一的價錢來贖回。田地奉獻給耶和華的則有所不同,會按禧年來計算贖回的價銀,距禧年越長年日的,價銀會越高,贖回也要另加上五分一的價銀。
有關許願的另一些規定:
- 頭生的牲畜,都應已歸耶和華,不能再分別為聖 (v.26-27)
- 已作永獻的人,牲畜及地,不可賣,也不能贖回 (v.28-29)
有關十一的奉獻
- 農作物(v.30-31)
- 牲畜(v.32-33)
總結 (v.34):神將這許願的條例曉諭摩西,好讓以色列人有所依從。
反省:
向神許願是一件從古已有,人對 神很自然會做的事,是一種與 神關係的建立。反觀我們現今若向 神許願,並沒有如利未記般的規定,我們會否因此輕忽了向 神許願的事?
民數記
民數記的希伯來文書名取自全書第1節,意思是“在曠野”,因為本書主要記載以色列人自出埃及後第2年2月1日起在西乃曠野飄流38年的歷史。舊約的希臘文譯本(七十士譯本)把本書命名為民數記(Arithmoi),因為書中幾次數點民數(人口普查)的數字都十分突出和顯著(1-3章, 26章),現今也沿用這意思為這書的名稱。雖然全書的內容看似有點雜亂,然而我們從書中可看到以色列人生活的片段,及這40年在曠野生活所發生的事情。
民數記按地方場景可分為3段(參考倪柝聲先生的分類):
1. 1:1 - 10:10 - 在西乃山場景
2. 10:11 - 20; 21:5-9 - 自西乃山至加低斯場景
3. 21:1-4, 10 - 36:13 - 在摩押地(死海以東)的場景
民數記的幾處特點(參考自倪柝聲先生):
- 記載兩次大規模數點以色列人數,作預備戰事用
- 拿細耳人的生活,是一種完全、徹底奉獻給主的人
- 數處預表基督,當中有1.拿細耳人, 2.約書亞, 3.磐石, 4.亞倫發芽的杖, 5.純紅母牛, 6.銅蛇, 7.逃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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