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7日 星期日

TWA經文分享:祭司操作手冊(利未記4:1-5:19)

有牧者認為利未記是一本祭司操作手冊。讀到這裏你可能覺得已經有點沉悶, 經文所說的每種祭禮都好像大同小異。似乎我們很難從這些細緻冗長的祭禮規條中獲得生活反省,但從4章及5章的經文我們可欣賞到工整有序的經文如何對應不同人犯罪及不同情況的罪的處理方法。
為誤犯的罪所獻的贖罪祭,按觸犯的人的身份位份來分別
1. 祭司(4:1-12):獻公牛犢
2. 以色列會眾(4:13-21):獻公牛犢
3. 官長(4:22-26):獻公山羊
4.一般平民百姓(4:27-35):獻母山羊或母綿羊


為以下的3種罪所獻的贖罪祭
1. 隱瞞的罪(5:1)
2. 不潔的罪(5:2-3)

3. 不謹慎的罪(5:4)
依照犯罪者的能力獻母羊,或是羊羔,或是山羊,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或細麵伊法十分之一


當干犯了以下3種罪,需要由祭司來估定賠補的價值,為贖愆祭
1. 干犯聖物(5:14-16) : 按祭司所估定的價獻公綿羊,另加5分1,給祭司
2. 干犯律法(5:17-19),誤犯:按祭司所估定的價獻公綿羊
3. 干犯別人(6:1-7):如數歸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另按祭司所估定的價獻公綿羊


從經文中可以看到:
- 獻贖罪祭是嚴謹的,有仔細規定
- 獻贖罪祭按不同的角色有不同的要求
- 神會按不同人的能力安排他們應獻什麼
- 對需要賠補的罪,神賦予祭司權力來估訂賠補的價值
- 以祭牲的血贖罪而非由獻祭牲來贖罪,並經由祭司來贖罪
- 獻贖罪祭正預表了基督為我們獻上自己,成為贖罪祭


昔日以色列人要透過祭牲的血,並找祭司幫助來贖自己的罪,今天我們若犯了罪,同樣都要以痛苦基督的血,並祂的幫助來為自己贖罪。聖經給我們一個非常堅實的應許「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基督為贖我們的罪所付的代價是巨大的,所以弟兄姊妹們,不要因為我們今天可以比以往以色列人更容易贖罪而輕忽對付自己的罪啊。
昨日的TWA分享以羅12:1提醒我們「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昔日以色列人以守律法及獻祭來與耶和華永生 神相交,今天我們也可以遵守耶穌的教導,並以獻上自己作主僕人來與 神相交。


窯匠工房@油基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