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給西奈山定了界限,把這山分別為聖,以色列人不可隨便就近,若祭司和人民擅闖過去,會遭擊殺。當至聖的上主與以色列進入「立約的關係」之先,神要人清楚的是「界線」。神與人立約,無疑是神與人親近,耶和華與衪的子民同在,然而神仍是神、人仍是人,不可由於人的愛好而擅自跨界、破界。 (出19:16-25)
「十誡」是耶和華給衪的子民以色列當守的誡命,其基礎是「盟約」的關係:「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曾經把你從埃及地,從為奴之家領出來」(出20:2)。 以色列所要遵行的誡命,是與耶和華建立獨特的關係(第1-2誡),神是以色列的神,是獨一無二的,無其他事物與現實可以取代神,不論那是偶像、公仔或瑪門(即金錢)。第三誡對我們的其中一舍提醒,是「不可借神過橋」,把自己的意願或決定妄稱是從神而來,不但是說慌及作假見證,更是褻瀆了神。頭三誡是「縱向」的、是神與人的關係,其核心是「愛神」。
第4誡,「要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有著信仰(宗教)及社群生活兩方面的意義,六日要勞碌,但第七日不可作任何的工,因神創造時已賜福安息日,定為聖日。這日,是神與人、人與人一同享受神創造的恩典。第4誡既「縱向」或是「橫向」(人與人、社群的關係)的。 「安息日」是頭三誡與尾六誡中間的橋樑,亦是神與人、人與人「關係」建立的橋樑、是「一同享受恩典」,我們今天可有把握每週都有這日子? (法律規定,每7日必須有一天假期,僱主和僱員都必須遵守。)
第5-10誡,都是人倫、社群生活的誡命。第五誡是帶應許的誡命 (RK.第二誡也是帶應許的),可見「要孝敬父母」是有著獨特的重要性。人類社會的維繫,「家」的確是重要的,個人與社會政策有否一同為「家」而盡責、盡力。第6-10誡,是社群生活的保障,而「愛人」是當中的核心。
其實,十誡是非常簡單而可行的,只要人肯常存記在心,多方實踐,生發愛神愛人的心,我們在信仰上、個人生命、社群生活上定必蒙福。此外,我們要記得十誡的基礎是神與衪的子民立約,今天的教會,更應靠聖靈活出這生命/誡命,見證神的榮耀與豐盛的恩典。
窯匠工房@油基
「十誡」是耶和華給衪的子民以色列當守的誡命,其基礎是「盟約」的關係:「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曾經把你從埃及地,從為奴之家領出來」(出20:2)。 以色列所要遵行的誡命,是與耶和華建立獨特的關係(第1-2誡),神是以色列的神,是獨一無二的,無其他事物與現實可以取代神,不論那是偶像、公仔或瑪門(即金錢)。第三誡對我們的其中一舍提醒,是「不可借神過橋」,把自己的意願或決定妄稱是從神而來,不但是說慌及作假見證,更是褻瀆了神。頭三誡是「縱向」的、是神與人的關係,其核心是「愛神」。
第4誡,「要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有著信仰(宗教)及社群生活兩方面的意義,六日要勞碌,但第七日不可作任何的工,因神創造時已賜福安息日,定為聖日。這日,是神與人、人與人一同享受神創造的恩典。第4誡既「縱向」或是「橫向」(人與人、社群的關係)的。 「安息日」是頭三誡與尾六誡中間的橋樑,亦是神與人、人與人「關係」建立的橋樑、是「一同享受恩典」,我們今天可有把握每週都有這日子? (法律規定,每7日必須有一天假期,僱主和僱員都必須遵守。)
第5-10誡,都是人倫、社群生活的誡命。第五誡是帶應許的誡命 (RK.第二誡也是帶應許的),可見「要孝敬父母」是有著獨特的重要性。人類社會的維繫,「家」的確是重要的,個人與社會政策有否一同為「家」而盡責、盡力。第6-10誡,是社群生活的保障,而「愛人」是當中的核心。
其實,十誡是非常簡單而可行的,只要人肯常存記在心,多方實踐,生發愛神愛人的心,我們在信仰上、個人生命、社群生活上定必蒙福。此外,我們要記得十誡的基礎是神與衪的子民立約,今天的教會,更應靠聖靈活出這生命/誡命,見證神的榮耀與豐盛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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