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溢、天行、陳姑
筆錄:溢、天行
整理:陳姑
崇真會緣起
一切都由宣教士來華宣教開始。
談崇真會,絕對不能不提巴色差會。要詳述巴色差會來華宣教史,坊間已有不少著作,加上字限,未能細數。在此只能簡述崇真會的緣起。
香港崇真會前身巴色會創立於1847年,由巴色傳道會差派韓山明牧師 (Rev. Theodore Hamberg) 及黎力基牧師
(Rev. Rudolph Lechler)二人來華傳教創立。早期以客家人群體為宣教對象,以香港為基地,向華南地區的城市及村落傳福音,建立教會,並開辦醫院及學校。由於人數與日俱增,崇真總會亦於1924年成立,取其名崇真,有「崇拜真神,崇尚真道」之意思,正式代替以往巴色會的體系。
及至1951年,由於內地政局之改變,崇真會香港區會遂與內地總會脫離關係,並於1952年通過章程,向港府辦理成為獨立法團之註冊,至1956年6月7日獲香港立法局批准立案成為法定團體,定名為「基督教香港崇真會」。一直以來,崇真會貫徹其宗旨,透過教會事工、教育事業及社會服務,服侍人群,建立天國事工。
崇真會深水埗堂(簡稱深崇)創立於1897年,正式自立為獨立堂會是1925年。起初是在大角咀一帶向客家人傳福音,並辦學校,教育當地兒童,後遷移深水埗黃竹街,經歴日軍佔領香港的淪陷期,並教會內部的變化,後於1988年12月正式移至現址,發展至今。
深崇家長班
深崇承接巴色會的傳統,教育事工是他們一直重視的傳福音方法。深崇擁有一間幼稚園、一間小學(兩間都位於深水埗大埔道深崇禮堂側)和一間中學(位於屯門)。深崇的屯門堂也於2007年10月自立成獨立堂會。
有關深崇家長班的工作,黃麗心傳道表示:「深崇的家長班,從2008年10月開始,主要接觸崇真幼稚園和小學的家長,稱為『影子家長班』。所謂『影子』是指父母是孩童的學習對象。我們安排了一系列講座,為期八個月,內容分配為:三分一關於親子、三分一關於夫婦關係、最後三分一是關於信仰。每月三次聚會,時間是星期日的早上(十一時至十二時三十分),平均每次約30多對夫婦參與。除了親子講座外,我們也有兒童事工,同步進行。
我們將家長分為七組,每組由一對信徒夫婦帶領。每次講座完畢,約有三十分鐘分組,以彼此建立關係。八個月的家長班完結後,我們有三個月時間的『後影子計劃』,跟進家長的情況。教會更提供福音聖經班、談道班和新生命新生活,給已決志的家長,同時邀請家長返教會崇拜。 」
多元發展?焦點發展?
學校永遠是福音的禾場。昔日,香港教會發展著力於學生福音工作,但近幾十年,隨著社會不斷變化,由大家庭演變核心小家庭。昔日,父母忙於工作而無暇照料孩童,教會成為他們流連之地。時至今日,孩童成為父母眼中的心肝寶貝,寸步不離。要得著一群學生,可能要先得著一班家長。 因此, 家長工作漸漸成為了教會發展的考慮(特別是堂校教會)。
怪不得,深崇現任李牧師在其教會一百一十周年紀念特刊中,談到教會的方向,寫道:「提到焦點,不期然想起隔壁的崇真小學,從觀察所得,小學的學生福音工作和家長工作,並未成為教會的焦點事工。我們固然有基立團(崇小團契),當中有傳道同工和數位肢體擔任導師;另外也有由傳道同工負責的家長工作(影子計劃),透過上述的工作,也曾結出一些果子,然而我們能夠接觸到的學生和家長,可算寥寥可數......然而還有很多家長和學生,每天都從我們身邊擦過,似乎有點可惜......執事會於五月的例會會表示未來將焦中家庭事工,並且成立了一個新的部門,專責牧養本堂的家長和深入發展崇小的福音工作......在未來的日子,我鼓勵大家一同探討教會的需要,找出我們的焦點,有了焦點,並不代表要停止所有其他工作......」(頁85)
從字裡行間,我們看到深崇面對一個隱憂,就是甚麼是教會發展的焦點。要找出焦點,難;找到焦點,要平衡其他事工,更難。相信,這是每家要發展的教會必然要突破的困局。
深恩軒在社區
2008年,除了舉辦「影子計劃」家長班外,深崇深恩軒更於同年3月正式開幕,全要面展開各類形家庭服務。深恩軒本是由教會婦女部、傳道部和團契部於2006年成立「關懷深水埗家庭事工小組」開始,經過幾年的探索,同工、執事的認同,於2008年成立。深恩軒主要接觸深水埗基層人士。
黃傳道指出,「 最近有機會親身接觸到深恩軒的家長,深感神交託社區,我們要盡傳福音的責任,對我來說,也是一個愛的傳遞。這也是一個相當大的禾場,我們計劃來年在深恩軒,舉辦迷你版的『影子計劃』和兒童事工,目標是20對夫婦和20位小朋友,用這方法來接觸家長,可能比較全面。但事實上也有相當的難度的,求神賜我們有智慧怎樣接觸一群基層的男性,因為他們大多對講座不感興趣,仍在摸索當中,但這關係是離不開的。」
總結
不論是影子計劃,或是深恩軒,深崇給我的印象是,門是為群眾打開的。盼望神祝福她們,用諸般的智慧,挑旺弟兄姊妹傳福音的心志,也體點社群的需要,正如保羅所言: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 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 人。」(林前九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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