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微風
早前陪子女入戲院看《One Piece Film Red》(海賊王劇場版,有譯《紅髮歌姫》),講述世界最受歡迎的歌姬美音,首次舉行公開演唱會。海賊、海軍及草帽海賊團均齊集於此,各有目的。後來更發現她竟是「紅髮海賊團」首領撒古斯的女兒,和主角草帽海賊團莫奇·D·路飛是兒時玩伴,眾人被這真相震撼了。正當演唱會進行到一半,路飛感到無聊打算離開,卻被美音阻止。原來美音是歌唱果實的能力者(可理解為超能力),可以把聽歌者的心靈帶入異世界,或是她所理解沒有痛苦、飢餓和海賊的「烏托邦」,不過她沒給當時人作出寄情太虛還是面對殘酷人生的選擇的機會。
《海賊王》是日本尾田榮一郎筆下的超人氣漫畫,從1997年起連載至今。後改編成動畫。作品以虛構的「大海賊時代」為故事舞台,描述海賊路飛為夢想要成為「海賊王」,得到「ONE PIECE」(一個大秘寶)而出海航行的海洋冒險故事,不過他的草帽海賊團與部分「正義」的海賊團一樣,如紅髮海賊團,並不會對普通百姓進行掠奪。直屬世界政府的海軍在故事中不斷通輯和捉拿所有海賊,不論對方是否作奸犯科,有時也些軍人會與海賊團秘密勾結。
回到《Red》其中一幕,美音以惡魔果實的能力控制(催眠)大量平民百姓,使他們向海軍和海賊攻擊。一開始,海軍將領和紅髮海賊團面對攻擊,同樣叫手下不要傷害他們,因為他們是無辜的。到後來,因為故事中高人一等的「天龍人」出現,而海軍必須要保護其安全,於是策略作出調整,直接擊到百姓,高舉他們是「正義的一方」。並且世界政府為了拯救全球大多數人不被美音透過網絡轉播歌聲而催眠,決定殺掉美音,這意味被她控制的所有現埸成千上萬的參加者會一同死亡。而紅髮海賊團則維持被動防守,堅持不願傷害平民,繼續與草帽海賊團尋找保護所有人,包括美音的解決辦法。
正義的定義是否人人不同?又是否會因著什麼緣故或年月而改變?獲政府授權的是否必然正義?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犠牲少數人又是否合理?正義是必要的手段(do the Right thing),還是為了達到正義(或看似正義)的目的,過程可以不惜一切(depend on the consequences)?電影情節讓我想起最近和青年團友分享的一本書《正義:一埸思辨之旅(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作者邁可‧桑德爾(Micheal J. Sandel)是哈佛教授,內容是他在哈佛大學的一門哲學課,共十二堂。課程還上載至Youtube,開放讓各地民眾收看。(shorturl.at/pvBPY,配有中文字幕)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
到底何謂正確之事(the Right Thing)?正確的事是否必然和良善等道德價值有關?誰能決定何謂美德?何謂惡行?在多元社會中,公民對這種問題是各持己見嗎?如果美德屬主觀判斷,那立法強加人民身上,會否變得很危險?還是政府應該在美德、缺德的判斷上保持中立(假如有的話)嗎?抑或有些普世價值,如有些個人權利即使是大多數人同意,也不能從少數人手上奪去?桑德爾以大量真實或虛構例子,帶領讀者進入爭議性的場景作出思考,並授以亞里士多德、康德、羅爾斯等不同年代的哲學家對正義的理解和定義,拓闊討論的空間。
試分享兩個例子,其中一個和上述電影一幕有些相似:在一列不能刹停的高速電車的軌道前方,有五名工人在施工,電車衝過去他們必然喪命。剛巧你發現在分岔的軌道上只有一名工人在施工,你會否轉駄,因為犧牲一人性命比五人好?其實這樣的論述在新聞也很常見,尤其是拆遷鄉村、重建舊區時,都是為了城市發展、大多數人的好處,勸退原有居民遷出家園。又或者是為了人類的發展,犠牲自然環境及其中生物也是必要、無可奈何之舉。
阿富汗牧羊人
另一個例子是真人真事。2005年6月,在阿富汗境內,美軍四名特種兵前往巴基斯坦邊界進行秘密任務。情報顯示一名很接近拉登的塔利班領袖帶領著百多名火力強大的民兵藏身山區的村落裏。四人找到俯瞰村落的制高點後,不久就給兩名帶著百頭山羊的阿富汗牧羊人撞見,同行還有一名約14歲的男孩。三人未帶武器,美軍把槍對準他們。四人為如何辧他們而爭論起來。四名美軍沒有帶繩索,沒法把他們綁起來爭取時間另覓藏身之所。當下只有兩個選擇:殺或放。若放他們,可能會帶來給塔利班通風報信的風險。若要殺人,他們議決是必須要一致同意。
其中一名士兵魯特爾很為難,他明知軍事上必須要作出一切自保的決定,但他同時是基督徒,認為不能殺害無辜的人。最後他投了唯一的棄權票,放了牧羊人。結果,他們放人後一個半小時,四人被80至100名拿著半自動步槍的塔利班包圍,魯特爾的三名兄弟在激戰中喪命,一架前來營救的海豹直升機也被射下,機上16人全部陣亡。魯特爾身受重傷,跌到山腳下,被另一條村莊的村民保護,大難不死。然而,活著卻比死更難受。他在《單一生還者》一書中寫道:「這是我一輩子做出最蠢、最意識不清、最腦殘的決定…我竟然投下明知會讓大家都送死的一票……這一票會永遠折磨我進到墳墓為止。」
魯特爾在選擇時加上基督徒的身份,偏偏這抉擇使他抱憾終生。現實的人生,情節和橋段可以比荒誕劇更荒謬、比悲劇更悲慘。人生每個決定之所以是艱難,某部分是因為後果是不能預料。若以已知的後果來推翻當時的判斷,也不準確。可幸的是,大部分的人生面臨的選擇,很少這樣生死攸關。再準確一點,是關鍵性的抉擇時刻來臨之前,任何人都是普通人。
Covid-19之前、烏克蘭戰爭之前;香港的社會變化之前,我們大概沒想過翻天覆地的劇變會在最平常的日子突然而至。生離死別在這些年間不斷上演。刻下,生命的課題已經不是哲學課堂那樣抽離和遙遠,每一天我們都被逼要因應新措施新法例思考新的方向。
社會總是充斥著是非對錯、義與不義、平等與不平等的各種辯論。作者就是希望靠著理性思辯、道德思考,在真實世界與理性領域之間來來回回再思考,在個人權利和共善之間找出一條出路。他認為,這不可能是一人孤單追尋,必須是公共參與,一同努力。省思的過程必須要有個叩問者,可以是友人、鄰居、同學,甚至是自己。他著書,目的不在於誰影響誰,而是邀請讀者自我檢視,弄清楚自己持守的是哪些信念,又何以持守它們。作者看似是分析多元沒有絕對的正義論,最後想探討的卻是正義不可能從美德與良善分離,畢竟世界一些重要改革,也是由信仰追隨者發起的。
對於信徒,「the Right thing」應該是神的公義。儘管如此,基督徒在同一事上的看法和立場可以是南轅北轍,令人迷惘。或許我們都受著傳統文化、族群身份、學術訓練、成長背景、利害關係等種種因素的影響,難以超越。但那公義又鑑察人心的主,若我們專注尋求,謙卑聆聽,相信祂會親自向我們揭示何謂善、何謂美(甚至在聖經中早已言明)。憑藉恩典,持續思考和發問,我們或許可突破自身的限制,選上和主流不一樣的窄路,使每個決定都無愧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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