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6日 星期二

讀經:馬太福音 10:26-11:6

太10:26-33 
耶穌三次提及「不要怕」: 不要怕法利賽人(參太9:34),不要怕那些殺身體卻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生活缺乏;「倒要怕」那位能把靈魂和身體都投入地獄裡的,就是我們的神。門徒若懂得敬畏神(怕神),就甚麼都不怕了!


太10:34-39 
耶穌的說話繼續挑戰著門徒「生死攸關」的事情,門徒要愛主多於任何人; 凡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衪的,也不配作屬衪的人; 顧惜自己生命的,必要喪掉生命;但為衪犧牲生命的,必要得著生命。跟從主的人,是決意把性命擺上、把命根 (EG.兒女) 擺上的人! 誰願接受這挑戰,唯有嘗過主恩滋味的人,唯有經歷過與主同行比一切都好的人,才能找著一點端兒。

太10:40-42 
「接待人」當然是一種美德,而耶穌更把我們的視點投向「把一杯涼水給這些微不足道的人中的一個喝」,然而並非由於這微不足道的人有甚麼美德,而是由於耶穌的本性就是關心被忽略的、弱勢者、有需要者。若我們關心耶穌所關心的,請記得耶穌的應許「我實在告訴你們,他決不會得不到他的賞賜」,並因此該帶著謙卑「感恩」的心,而不是一種高姿態。

太11:1-4 當
約翰在監獄裡聽見基督所作的,派門徒去問耶穌是否神要差來的救主時,耶穌的回答等於直言衪就是! 還有,耶穌的答案把衪的使命清楚地道出,救主的身份與救主的使命是連繫起來的! 我們有主門徒的身份,又應有甚麼使命? 這門徒的身份與使命有否真實地連繫起來呢?

窯匠工房@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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