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5日 星期一

經文: 太10:1-25

活出大「使」命的門「徒」

看了經文,我們或許會羨慕主耶穌所設立的十二位「使徒」。是的,他們在兩千年前,可以與主一起生活三年,親身領受主的教導、栽培,經歷主的死亡、復活。我們確實沒有這樣的「福氣」。不過,恩慈的主,從不偏待人,當日祂如何吩咐門徒,今天,祂透過聖經,繼續對我們說話。

經文讓我們知道,主耶穌對跟從祂的人,有以下四方面的教導:
1.得著恩賜服事 1
2.領受使命差遣 2-7
3.持守信心生活 8-15
4.甘心為主受苦 16-25

現今香港與二千年前的巴勒斯坦,完全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時空。但屬靈原則的應用,古今中外都是一致的。所以,今天每一位願意委身基督,跟隨祂腳縱行的弟兄姊妹,以上主耶穌教導的原則,同樣都應用在我們身上。靠著主的恩典,我們應該努力實踐,在生活的小事上忠心,將來就可為主承擔大事,成為活出大「使」命的門「徒」。

願榮耀、頌讚歸給我們的主!


窯匠工房@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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