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淺釋
1. 旨意(九22-23)
許多猶太人拒絕福音,因為神是如此定意的:就像法老一樣,神使他們剛硬,他們現在就是神憤怒所臨到的器皿。有人領受神的憐憫並且得救,而其他人沒有領受憐憫,因而永遠被定罪。
2. 呼召(九24-29)
神的百姓是因為上帝的呼召而組成的,不是世襲。少數猶太人對福音作回應,符合先知的堅持,就是以色列人只有餘民會得救。外邦人被接納成為神的百姓。
3. 神的義和義的律法(九30-33)
以色列的失敗是沒有相信基督,對以色列人來說,就成了她跌倒的原因。
4. 神的義和人的義(十1-4)
在祂裏面才可領受義,且為任何相信的人預備的。
5. 福音與律法(十5-13)
律法是神命令我們要做的事,福音是神籍著神的恩典而賜給我們的。人的敗壞是一個人不可能藉着進行神所命令而得救,人唯有以信心、謙卑地接受神為我們所作的好消息才能得救。
生命反省
基督徒通常會比一般人有道德,但不是用來突顯別人的不義,更不是用來審判別人的理由。上帝在我們生命裏施恩,我們得救是完全因為恩典,說明恩典對所有人開放,呼籲其他人悔改。
恩典是不合常理,是抵觸功德和律法的人間秩序。
或許身邊的的人叫你失望,你也判斷了他們是無得救。正因為我們用人間的標準去看待他們。
正因為我們經歷了恩典的「不合常理」,我們才能對人有盼望,深信人有悔改的機會,否則我們就會拒絕對人施恩。
我們會否以律法主義去看待別人?求主幫助我們倚賴恩典,對人常存盼望。
窯匠工房@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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