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祢的手能被我搖動嗎?*
V.1-5 保羅為以色列人失落了他以為本屬他們的特殊身份而愁苦。
V.6-13 保羅強調 神的揀選過於人的身份。惟有按應許生的才是 神的兒女。此應許並非出於人的行為,乃是出於呼召人的那位。從雅各及以掃身上已可見一斑。
V.14-18 保羅繼續辯論人的意願及努力與 神的憐憫。就算人的意願也是出於祂,從法老身上也可看到。
V.19-21 這樣看來,人根本沒有違抗 神旨意的能力,衪就如滿有創意的陶匠,而人就如那團被塑造的泥土一般。
反思問題:
保羅在建構一個重要的神學議題:神的揀選與人的意志。兩者不是對等及互相影響的關係。惟有上主全權掌管,人的意志才不是要左右衪的旨意,反而是被塑造及蒙憐憫的生命。
我們的努力並不是要搏取祂的憐愛,而是活出被造的本意。
若按保羅的神學,我們可以完全向上主坦誠,因為祂是創造我的主,因此我們不用費心去游說祂或搖動祂的手。反而在仼何光景下,仍存可信賴的盼望。
*我的心哪!你曾向耶和華說:「你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詩16:2)
窯匠工房@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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