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稱義】
羅一1-8猶太人不能藉行為赚取救恩
保羅從羅馬書第一章闡述福音乃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羅一16),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至第三章已再次申明稱義皆因信,非因行律法。無論是受了割禮猶太人,或未受割禮的外邦人乃是要用信主之法,才能稱義。
亞伯拉罕是猶太人的老祖宗,祂遵行神的吩咐,但神卻說不是他做得好而是他對神的信心(創十五6)叫他稱義,另一位是無戰不勝,盛名遠播,合神心意的君王-大衛述說,沒有其他方法,只能倚靠神的憐憫而蒙神算為義(詩三十二1-2)。保羅再强調是恩典,不是工價。
反省
今天我們只是蒙恩的罪人,沒有人可以靠善行得救恩,然而,我們會否仍被俗世洪濤矇蔽,以為自己可以【行善積德】--不求什解,靠著多聚會,多服侍,能赚取從神而來的義?求主憐憫,我們憑信領受這救恩,沒有可誇的,只可誇主耶稣並祂的十字架!
羅4:9-12 亞伯拉罕同是我們的信心之父
亞伯拉罕未受割禮以先,因著信被神稱為義,再讓他以割禮為記號,故並非割禮叫他稱義,仍然是他的信心,故亞伯拉罕是所有願意憑信來到神面前的父,【……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創十七5),故此,無論是猶太人,外邦人都要像亞伯拉罕一樣,憑信被稱為義。
祷告
主啊,祢是公義的,但祢又是信實守约,施愛的神,按我們的本相,我們都不能自救,但因我們憑信耶穌基督,可以被稱為義,這是何等的恩典,求神教導我們更多的倚靠祢,常常以感恩的心來事奉祢。
窯匠工房@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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