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超越黃線」
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又有新的裁決,他因為利益衝突以致貪污罪成,作為公務員之首的行政長官沒有理由不清楚這些守則,他卻明知故犯。羅馬書七章就是要寫出人與律法的關係,與及人怎樣可以重獲自由。
1-6節用了個比喻,人結婚後當然要守婚約,彼此承諾忠貞,除非配偶去世,人要被婚約所約束。保羅用這個比喻來說明人和律法的關係,人活着就要守律法,除非人死去,才不會被律法約束。
7-13節說明律法的功用,律法就像一面鏡子,讓人知罪,律法定下界線,好像叫人不要貪心,人就知道什麼是貪心。不過人知道這界線,又會想盡辦法挑戰這界線。
奧古斯丁在懺悔錄這樣寫,他的莊園附近有一棵梨樹,樹上結滿果子,有個風雨交加的晚上,他和幾個少年人偷偷把樹上的梨子全摘下來,不是拿去享用而是去餵豬,原來他享受越過界線的快感,明知道錯卻不能自拔,他其實是個罪的奴隸,罪藉着律法發動人心裏面各樣的貪心,律法是公正的,律法並非問題所在,問題在於人的罪性。那麼人怎樣可以得自由呢?真的要死那天才得自由?保羅說人要隨着基督同死而重生,指的是人接受基督的拯救便活在恩典裏面,重新得救而不再被律法捆綁。
現代人有不同強迫性或者上癮的問題,明明知道對錯,卻往往行在錯誤的路上。要擺脫身不由己,「不再超越黃線」,出路只有一個,答案在羅馬書七章末。
窯匠工房@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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