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5日 星期三

讀經: 哥林多前書9:1-18


【權利與自由】

林前九1-12 應得權利
保羅無論是親眼見过主,或引用摩西的律法;利未人與祭司;主耶穌的教導【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還有當時其他使徒已運用權利,無論是娶妻一起事奉,或是靠福音養生,
保羅都知道他有權利,但他為了不讓當時教會誤會他,可能導致懷疑他所傳的福音,他情願用他的自由放棄權利。

我們亦有權利在工作上不断加班,赚多一點錢,可能令生活更好,然而,我們可以用赚多一點錢的時間學習聖經,服侍友鄰; 或者,我們可儲備更多金錢,減少去一次豪華旅行,而按聖靈感動把金錢奉獻,我們可自由選擇,你認為主耶穌喜歡我 們怎樣決定?

林前九13-18 放下自由忠主所托
保羅為了讓哥林多教會信徒全心得著福音(這福音是主赐白白的救恩),不再作他想,故保羅放下【靠福音養生】的權利,他立志還福音的債,當他決定跟隨主,深信他日得主席的賞賜,他知道没有其他選擇。

反思
你是否願意放下權利,為要人得著福音(在工作間安排與午餐福音分享)?你是否願意不與別人比較,忠心在自己的崗位上見證主?

窯匠工房@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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