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1日 星期二

讀經: 哥林多前書 12 : 27 – 13:13


保羅於林前12-14章,教導信徒要清楚恩賜的本質和作用,說明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各肢體有不同功用,需互相配搭才可。然而,保羅並不是把焦點放於作用,而是身體合一的本質,以及甘苦與共的肢體關係,信徒所要熱切地追求的,是那些更大的恩賜、更高的道路,就是「愛」。

哥林多人追求的是外在的表現,甚至分黨和分門別類,高舉自己、看低其他人,然而保羅指出就算擁有語言的天份、甚至屬靈的和天使的言語,都可以是鳴的鑼、響的鈸; 信心、神蹟、奧秘的洞見與講道,也算不得甚麼; 甚至是犧牲自己的行徑(時間、資源、自我、…),也毫無益處。關鍵在於有沒有「愛」。

林前13:4-8的愛的篇章,是實在的、具體的提醒。愛不單單是所領受的一種感動或熱誠,而是情感、意志、身體力行的實踐。愛是品格、也是行動、亦與他人建立關係。動態的愛更是與神建立關係的途徑,孩提時代說話、長大後的心思、對實現自我的期待與察看(林前13:12),透過愛,讓我們體味人生的昇華,對永恆的期待,從而接觸神,因為神就是愛。愛是永存不息的,透過愛,生命便有豐富的、不止息的原動力,人就不致於做平面人、營營役役地生活,而是經歷生命的突破,才能成為別人的祝福。

窯匠工房@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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