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這Here I am」
我們都喜歡把親人的相片放在身邊,但應該不會把相片當作親人看待。
分段:
1-4節,為什麼獻祭不完全?
5-9節,不完全怎麼辦?
10-17節,完全獻呈的意義。
希臘哲學家柏拉圖形容一班被綑綁的囚犯,他們每天坐在山洞,背着火面向牆壁,在他們身後有很多人經過,囚犯看到牆上的影子,聽到洞內反射的聲音,以為看到的是實體,其實只是影子。希伯來書作者把律法看成影子(1節),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神看重的不是祭物本身,而是獻祭人的內心,可見獻祭並不完全(2節)。每當人再次獻祭的時候,又想起自己的罪,律法叫人知罪,卻使人帶著虧欠的良心(3節)。
作者巧妙引述詩篇,本來是大衛的祈禱,這裏是基督與上帝的對話,把「你開通了我的耳朵」寫成「你為我預備了身體」(6節),基督原是不朽的,取了人的身體便可以經歷死亡。基督說:「我來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Here I am to do your will(7節)。」動物不情願的獻祭被順服的基督取代。
人本來站着獻祭(11節),當基督成了衪的工,祂坐在全能父的右邊(12節)。站着的仍在工作,坐在的卻能享受同在的安息。作者再次引用耶31:33,聖靈以第一身和現在式向我們說話,衪要把律法寫在我們心上 (16節) ,要把我們完全改變過來。神不單要饒恕我們的罪,更要忘記我們這些罪(17節)。
我們不會把相片當作親人,更應該不會留下相片撇棄親人,守律法而撇棄耶穌?!
祈禱:神啊,在袮面前我們顯為不義,求袮憐憫我們,當我們敬拜獻上祭禮,求袮叫我們不單看到人的罪,也看到袮的恩典。求你讓我們學效耶穌,甘心樂意跟隨耶穌,完完全全擺上,我們要說:「Here I am to do your will我來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主啊,我們還有什麼不讓袮改變?在袮有永生之道,我們還要往哪裏走?
窯匠工房@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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