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8日 星期二

讀經: 加拉太書 3:10-22


保羅提及「凡不常常照著律法書上所寫的一切去行的,都被咒詛。」是要人明白不可能以行律法去稱義,必須靠著聖靈。而「在耶穌基督裡臨到外族人,使我們因著信,可以領受所應許的聖靈。」(3:14) 正是全人類的福音。

保羅不但消極地抵擋種種「靠XX稱義」的道理 (參昨天的讀經分享),還積極地提醒信徒應走的路,就是信靠聖靈。我們在每天的行事為人,有否與聖靈同行而走義路? 還是倚靠著世俗的道路?

我們既應靠著聖經,那麼神的律法又有甚麼作用呢? 保羅提及「聖經把所有的人都圈在罪中,好把那因信耶穌基督而來的應許,賜給相信的人。」(3:22) 而「那些應許本來是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的。......指著一個,就是基督。」(3:16) 即是說,神的律法是叫人知罪,並引向耶穌基督的救恩,叫人可靠著基督稱義和領受應許。

因此,我們在讀經時,應以基督為中心、為焦點,就如「義人必因信得生」(3:11) 是引自哈巴谷書2:4「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然而義人必因信得生」,當中有著人的自高自大與因信得生的對比,原來「信」是人願意謙卑承認靠己不能行到律法的要求,願意信靠主,焦點就是在主耶穌基督身上,福音就是罪人可以「因信稱義」,我們就是要存謙卑的心去地看自己、看別人。看自己,能常靠聖靈、榮耀神; 看別人,是對別人常存盼望,因為人就是可以靠基督稱義、靠聖靈得生命的更新。

窯匠工房@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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