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7日 星期一

讀經: 加拉太書 2:17 - 3:9


「我信基督」

保羅以頗嚴厲的語气,向加拉太教會解釋,守律法行為並不使人得救。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相信主耶穌,是人唯一可以從罪中被拯救的途徑。教會若不持守這真理,福音的內容會被改變,後果是非常嚴重的。

保羅在第三章開始,一口氣向困惑的加拉太信徒問了數個有關人得救領受聖靈的問題。他目的是要讓他們重新思想,人藉著「聽信福音」才可領受從神所賜奇妙大能的聖靈,而人不可重回守律法行為的舊路来代替「聽信福音」。保羅繼而以亞伯拉罕作例子, 「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並且,所有像亞伯拉罕信神的人,會与亞伯拉罕一樣,得到神所賜的福氣。

現今的世代,很多人都試圖改變福音的核心內容。極權的政府宣揚「因愛稱義」、不信的神學家闡釋「因服務社會稱義」、異端的團体教導「因積極人生稱義」。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真的清楚了解我們所信的是什麽嗎?

求主光照!

[加拉太書 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

窯匠工房@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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