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禱告與關係》*
*(一) 路18:1-8*
冤屈無路訴,有冤不能伸,是困苦人的悲歌。耶穌在 路18:2-8 的比喻中,提及神知道衪子民的困苦,衪不會袖手旁觀,定必伸冤,這不但是給神子民安慰及公義的保證---安慰及公義都在乎永恆之主,更重要的是表達出神十分看重與衪子民的關係。
路18:2-8中的法官,不懼怕 神,也不尊敬人,即是說,他不重視任何的關係。古時,寡婦是失去關係與照應的人,而那法官對他也亳無憐憫,但因寡婦纏擾他,終為寡婦伸冤。神所愛的子民,晝夜呼籲他,豈不更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
耶穌論到人必須常常祈禱,不可灰心(路18:1),我們需看到重點在於「關係」。禱告,不單單是為了滿足需要、尋求幫肋,更重要的是與神建立關係的禱告過程。關係是不會一蹴即就的,是需要時間、恆心、悉心栽培,因此基督徒要常常祈禱,不可灰心,為要與神相交,建立豐盛的關係。
*(二) 路18:9-14*
法利賽人的禱告,是禱告給自己聽,是自言自語 (路18:11)、是自義 (路18:9,11-12)、是自我的。他輕視別人,也看不到神,不明白神的聖潔與公義 (否則他怎能自義?)。他在關係上是與神、與人隔絕的,彷彿只在孤芳自賞。
稅吏卻遠遠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啊,可憐我這個罪人!’ 他意覺到神的聖潔與公義,這才能真真正正地向神禱告,是與神有關係的禱告。因神的憐憫,衪願意聽罪人的禱告,衪願意就近人,與人建立關係,願意因衪的憐憫與基督的拯救,把人算為義,而人自己謙卑與神建立關係,生命必然會升高。(路18:14)
*(三) 路18:15-17*
經文提到要與神建立關係,進入神國,必須要有正確的心態,就是如小孩般親近天父。 進入神國是天父的恩典,人接受這恩典(路18:17),是不可單靠自己得到的。孩童的心,是單純的、是肯倚靠的,並渴求建立關係。
我們要以進入這心態,與神建立更深的關係。 在複雜的世俗生活,孩童的心很難保得住,然而基督徒是以孩童的心為目標 (而不是保住),這是逆世俗的道而行,因此需要常常操練,並靠聖靈達至自由。讓我們每天更多藉禱告與天父建立親密的關係,學像孩童,成為神國精兵。
窯匠工房@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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