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堂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土地問題」常常掛在我們香港人的口中。然而大家口中的問題‚大部分所指向的都是一)土地短缺(沒有足夠的土地來增加房屋的供應)或二)樓價太高(一般人的購買力根本承擔不起置業的需要)。社會上不同的人或政府好像都試著對應這問題提供解決的方法,例如「全民搶地」增加供應,「雙辣招」雙倍印花稅打擊住宅炒賣活動,為樓價降溫。
但是如果再認真想想,今天我們所面對的「土地問題」是否只是單純關於供求的問題? 是否應該只由商品買賣的角度去衡量。根據一些近代社會科學的學者的看法,空間(土地)是帶有著社會性,瀰漫著社會關係的建構、運作和實踐 。例如在學校裡,學生自然知道他跟其他人的關係,他應該怎樣對待老師/其他的同學,而同學在學校裡的行為亦可改變他身處學校中人與人相處的文化。那些社會科學的學者認為近200年都市化的發展,其發展的演進造就成,把空間轉化為商品,為城市留住資本,繼續搾取更多的盈利。而這樣的發展,忽視了身處在那空間(土地)當中的人所帶有著的社會關係及人在其中的生活方式。「為了經濟發展」成了剝削人的生活方式的最佳理由,日常生活的每一部都看到被大財團壟斷的影兒,然而我們身處在城市當中都理解到,這是沒有辦法的,要在城市中生活便要適應妥協這種城市的發展方式才可以分享當中的安定和繁榮。而且這些土地(空間)的運用方式的討論總是各有意見,各方也有理由,彷彿土地的運用其實都是一樣價值中立(不能說誰一定對,誰一定錯)的議題,在我們的信仰的角度中, 這議題究竟是否值得去討論或關心?
舊約聖經學者布魯格曼在他的著作《土地神學——從聖經信仰看土地的賞賜、應許和挑戰》,試圖以土地作為主線,串通整個舊約來思考我們信仰的內容。在他的建構中,土地不但是聖經故事發生的場景,更是故事串連的軸線。上主—神的子民—土地成為一個三角的關係,而在三角中央便是律法(妥拉) 。在這樣的進路中,神和人之間的應許,委身,回應不只是一個關乎他世生命或靈魂救贖,而更加包含了以色列民在土地上的生活方式怎樣實踐出上主對他們的召命。如果我們以這視角從新去觀察,由聖經怎樣敍述以色列群體的得地與失地過程,先知對社會公義的警告,被奴歸回的狀況,便看到當中是關乎以色列民對上主的倚靠,社會的結構,經濟的秩序與人倫的關係。這些都清楚記載在申命記的律例典章之中。
布魯格曼特別指出有另一種視角去了解申命記中的律例典章,便是從逆(Counter)——埃及地的價值觀去理解。在出埃及記五章中所提及的法老所說的:
「你們不可照常把草給百姓做磚,叫他們自己去撿草。 他們素常做磚的數目,你們仍舊向他們要,一點不可減少!因為他們是懶惰的,所以呼求說:『容我們去祭祀我們的神。』 你們要把更重的工夫加在這些人身上,叫他們勞碌,不聽虛謊的言語。」(出5:7-9)
這段經文展示出,埃及是一個怎樣奴役人的地方(土地),人便是要投入這樣一個不能安息,不會達標的勞役之中,而上主的拯救,便是帶領衪的子民離開,再進到一個非人的功勞,非人的義,唯獨恩典,完全是上主賜予的禮物,那樣的應許之地。以下經文看到,摩西把勞役人之土地(埃及地)和他們將要進入給人有安息之地(應許之地)作了一個對比。
「耶和華你的神,領你進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給你的地。那裏有城邑,又大又美,非你所建造的; 有房屋,裝滿各樣美物,非你所裝滿的;有鑿成的水井,非你所鑿成的;還有葡萄園、橄欖園,非你所栽種的,你吃了而且飽足。 那時,你要謹慎,免得你忘記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耶和華。」(申6:10-12)
「所以,你們要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使你們膽壯,能以進去,得你們所要得的那地, 並使你們的日子,在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給他們和他們後裔的地上得以長久,那是流奶與蜜之地。 你要進去得為業的那地,本不像你出來的埃及地,你在那裏撒種,用腳澆灌,像澆灌菜園一樣。 你們要過去得為業的那地,乃是有山有谷,雨水滋潤之地。 是耶和華你神所眷顧的,從歲首到年終,耶和華你神的眼目時常看顧那地。」(申11:8-12)
而且在申命記描述中,以色列民在進入迦南得地之前,摩西在約旦河邊界為他們重述十誡,當中的版本(申5:12-15)有一處跟出埃及記的版本(出20:8-11)有明顯的不同。不同的是在於守安息日所描述的原因,由記念耶和華的創造轉為「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裏領出來。」,而布魯格曼認為,這種把安息日連繫於出埃及事件並記於進入迦南之前,便是要提醒以色列民,上主的拯救是為了他們可以進入安息,所以不要讓應許之地轉變成第二個奴役人讓人得不到安息的地方(埃及地) 。
在申命記的描寫中,上主賜下給以色列民的迦南美地,應該是一個由律例典章形塑的空間,是一個充滿上主恩典偶然性的展現,以色列民在當中體認到的非自己功勞必然性的擁有。摩西呼喚以色列民以禮物的眼光去看待他們所得到的土地, 上主這樣的賜予是叫土地上整群體的人都一無所缺,得到飽足,而這絕不是單純地對土地的擁有。但摩西預視到,當人住得安樂,事事都在自己可以控制到的範圍時,便會傾向忘記上帝恩典的偶然性,把一切都歸功於自己的努力的必然性(這是我值得擁有) ,更加會想方法去鞏固自己必然性的擁有,從而透過土地去奴役人。而律例典章中的條文便警告一切濫用土地的運作,指出上主賜土地予人,是叫人脫離奴役,得享安息,過一種新的生活方式,亦叫人要照顧在土地上一切有需要的人(貧窮,客旅和孤兒寡婦)。
在這種角度看來,律法其中一向度,正是批判一種勞役人的土地運用方式,呼喚人要公義地運用土地的資源,幫助土地上其他有需要的人。而申命記15章安息年的實踐更宣告,土地不是用作買賣交易或給予市場無盡的生產的動力。這樣的立約,便是為每一個生存在土地上的人立下尊嚴,尊重,自由的界線。亦宣示人類社會的存在,不是仰賴買賣交易或佔有收取。而列王紀上21章所描述的,亞哈對拿伯的對話,正正是便是兩種對土地的對照,亞哈的眼光只看到土地是用作交易,經濟買賣,而拿伯看到的是土地包含當中的記憶,是先人留下來的產業,是上主的恩典,不應單從經濟賺取的角度去衡量。
這樣看來聖經中的土地觀或信仰內容背後的倫理關懷是有人怎樣在土地生活的面向。今天的香港社會,雖然不像申命記中的描述,在社會群體中的都是弟兄姊妹,但是從信仰的角度,大家都互為鄰舍。身處同一個城市的土地上,人與人是應該有互相關連的部分。而那些看以價值中立理所當然的土地運用方式,究竟是傾向叫人得享安息,還是把人投進了一個被奴役的空間。這些矛盾值得我們去用信仰的眼光去細想。
雖然我們的社會,有一種主流的意識形態,叫我們凡事由經濟發展的必然性去衡量事情,但這種壟斷性的看法,會不會令我們也從領受上主恩典偶然性的視野中排除了出去,而香港的信徒群體又應該怎樣在這個「奴役人的埃及地」中,展現出上主作王,而叫這土地上的人真是可以得享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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